广州民间借z贷合同纠纷中,只有借条能打赢官司吗?
民间借z贷合同具有实践性合同的特征,借贷合同成立,除***合意外还要有给付钱款的事实。由于当事人证据意识淡薄及民间借z贷手续简化等原因,原告往往仅出示被告出具的借条主张债z权,其中大部分借条未载明支付方式是现金或是转账。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亦有效,担z保人应当依约承担相应的担z保责任。被告则往往以未收到***、约定的***中包含了部分利息等理由抗辩,此时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法官讲法:应区分***金额的大小分别确定。金额较小的借贷案件,可以从宽掌握,原告出具借条,既能证明存在借贷合意,又能证明实际履行了给付行为。法官说法:如果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那么就应当对醉酒状态下实施的民事行为和后果具有预见性,因此,醉酒后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不能以醉酒为由逃避责任。而对于大额的借贷案件,如有的地方法z院就规定了50万以上属于大额,仅凭借条不足以证明原告给付钱款的事实,原告举证责任并未完成,特别是原告主张现金给付时,其应进一步对资金来源、交付过程、交付细节(地点、经办人员、在场证人等)进一步举证证明,直至形成符合一般交易习惯和逻辑的证据链条为止。此外,即使出现被告自认收到大额***情况时,法z院也应当对双方是否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及实际交付的事实进行主动、严格审查,避免当事人***虚构巨额债z务的情况发生。
证明责任的分配,实际上是一个跨越了实体法、***法领域的交叉问题,是任何一类案件都会遇到的,而不仅仅是民间借z贷纠纷。《担z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z保证责任。长期以来,由于证明责任的分配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了许多案件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特别是案件事实真伪不明,难以确定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z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担z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保证书中约定担z保人李某和徐某在保证期间为此户此笔贷z款全部偿清本息为止,但并没有明确承担担z保责任的具体期限。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合同中延迟1天还款算违约吗?可以要求一次性还款吗?
侯某向赵某***13万元,约定每月30日前还款,如未按约定***则赵某可要求候某一次性还清本金余款。后侯某有一次31号才还款,赵某随即诉至法z院要求一次性还清。
法z院认为,赵某与侯某的民间借z贷合同合法有效,还款协议也合法有效。依据协议内容,双方的目的是要求按月偿还***,协议中的还款期限应理解为每月月底前。另外,在相互交往和经营活动中,公民有适当的容忍义务,也要具有宽容的心态,以减少冲突和争执,形成良性的和谐关系,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也就是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短于6个月或者长于2年的,原则上从其约定,但以不违背诚实信z用、公序良俗原则为限。侯某于12月31日还款,不违反按月还款目的。侯某在***中依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故虽然迟延一天履行义务,但是并不违反当事人约定按月还款的目的,也应在原告可以适当容忍的范围之内,不能认定侯某构成违约。遂***:驳回赵某对侯某的***请求。
律师解答: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迟延一天还款能否构成违约”。笔者认为认定不构成违约是合法合情合理的。理由是:
1.对待合同权利应有适度的容忍义务
在合同领域,应有适当的容忍义务,从合同的商定到合同的履行都离不开双方当事人的配合,合同法对合同条款争议、没有约定事项的解决也是遵循当事人补充协议的思路进行的,处处体现着对容忍义务的要求,以实现双方的合作。今年1月,付某得知刘某已在两个月前将新购的房屋过户给他人,但没有按约归还自己欠款,且全家下落不明。当然,容忍是有一定限度的,需要法官在具体的案件中衡量。
2.容忍义务的限度应结合合同目的和具体情形予以判断
本案当事人在借贷后就如何还款达成协议,合同目的是按月还款3000元。约定的还款期限为“每月30日前”,因每年的2月并无30日,且在交易习惯中,通常理解的每月天数为30日,结合协议中约定“每月还款”,可以将协议中的还款期限解释为每月月底前。对于守约的债权人一方来说,对应的是违约一方当事人,这就包括了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即保证人。一方当事人仅迟延一天履行义务,一般人通常都认为这是可以接受和容忍的,可以继续维系双方的合作关系,作为权利一方应该宽容义务人迟延一天履行。结合合同目的和具体情节,权利人应负担“容忍义务”,本案不宜认定被告违约。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担z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以下是详解: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民z间借贷合同哪些情况下无效,无效后还要还款吗?
律师解答:借贷合同无效并不是就不用还款了,仍要归还本金和起诉后至还款前的利息。
根据《***z高人***z院关于审理民z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z院应当认定民z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z贷资金又***给***人,且***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z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人牟利,且***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约定担z保人承担担z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用于违z法犯z罪活动仍然提供***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民z间借贷合同无效后的处理
1、未***违z法犯z罪的,应当返还本金。其次,保证合同为从合同,债权人对保证人的权利从属于主债权,依据保证的从属性,在构成预期违约的情况下,既然主合同的请求权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提前行使,债权人根据从合同要求保证人承担z保证责任的请求权当然可以随主权利的提前行使而提前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一中的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z贷资金又***给***人,且***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人***z院在认定民z间借贷合同无效后,******人返还本金。
2、用于违z法犯z罪活动的,应依法予以收缴。在此情形下,如果仅让被告配合提供同时期的材料,则被告可能会为了逃避鉴定而找出诸如“我当时就没写什么字”或“当时书写的材料没有保存,无法提供”等等理由予以拒绝。依据《民通意见》163条:在***中发现与本案有关的违z法行为需要给予制裁的,可适用***通则第z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z法活动的财物和非z法所得,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z留。 如***用于堵债,用途不合法,违z法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不予保护,依法予以收缴。出借人,在明知其用于堵债而出借的情况下要其返还***,法z院不予支持。
3、关于合同无效后的利息处理。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z院庭审顺利进行。目前,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但从法理上讲,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系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并未成立借贷关系,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方应当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在民z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大多数情况时双方已知或者应知的情况,因此双方均有过错的,法z院一般不会支持原告的利息要求。但是,从法z院的实际判例出发,法z院虽未支持合同无效的利息请求,但可以要求支付原告从起诉后到被告返还***期间的利息,应作为资金占用费由被告按银行同期同类贷z款利率计算给付。
版权所有©2025 天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