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是1988年由湖北省法学会创办的国办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2018年1月19日,经改制变更为普通合伙性质。我所由富有实践经验的专职律师、法律顾问、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七十余名组成。
律师(lawyer)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1定,为当事人提供从事诉1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1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1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1讼业务与非诉1讼业务。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受企业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一)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二)草拟、修改、审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三)办理企业的非诉1讼法律事务;(四)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1讼和仲裁,行政复议;(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七)就企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八)协助企业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九)对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十)其他法律事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律师业务收费标准》向企业收取费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及时承办顾问单位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顾问单位有违1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纠正。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应根据合同、协议规定和企业的委托授权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聘请单位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诉1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