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部分煤矿工业场地和居住区各建一座污水处理厂,重复建设,投资增加,运行能耗高,管理费用高,技术力量分散,吨水处理成本高。一般来说,矿井工业场地和居住区相距不是很远,合建一座一定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更合理,考虑从居住区向工业场地排水,管道埋设太深,可在中间设置污水提升泵站,或者在工业场地与居住区中间地段建设污水处理厂。矿井污水处理设备分为几种,它可以根据具体出水要求,选择适合的设备配置,一般的设备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溶气气浮机、斜管沉淀器、带式压滤机等。
煤矿矿井水中的CODcr、SS含量超标,构成这些SS的主要是煤屑、岩粉、粘土等细小颗粒物,尤其是煤粉,其含量为几十到几百毫克/升。而且煤粉能被***等强氧化物氧化,显示有较高浓度的COD。由于受到煤、废机油、乳化油等污染,矿井水中还含有一定量的油类。我公司独立研发、设计、生产的煤矿污水处理设备,经本设备处理后的废水完全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另一方面分别减少了SS、COD的排放量,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降低到低点。
选矿厂生产排水的成分与原矿矿石的组成、品位及选别方法有关。
根据选矿厂废水所含污染物,大体可分为含悬浮物废水、含***废水及含有机选矿药剂废水三种。但对选矿厂来说,不论重、磁、浮选选厂废水均含有大量悬浮物,而其他污染物质则与选别方法、矿石品种有关。
选矿厂废水处理,一般原则为:
(1)应充分利用尾矿库进行澄清及自然净化。
(2)如自然沉淀达不到排放要求时,应采用投加絮凝剂、化学药剂或其他方法处理。
(3)如需使用化学药剂处理时,宜尽量使用一种药剂。如不可熊,可根据污染情况,采用几种药剂,但药剂种类不宜过多。
(4)所用化学药剂应选择污染较轻、价格低廉和易于获得的药剂。
(5)应分析研究废水的组成,利用其不同性质,做到以废治废、综合治理。
2.含悬浮物废水的治理
1)自然沉淀
选矿厂含悬浮物废水有尾矿、湿法收尘及冲洗地面水等。尾矿水一般用尾矿库沉淀,湿法收尘及冲洗地面水用沉淀池或浓缩池沉淀。固液分离后的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水质符合排放标准时,直接排放。
2)投加药剂沉淀
某些选矿厂磨矿粒度过细或投加某些选矿药剂后使细粒尾矿悬浮于尾矿水中,长期不能澄清,需投加化学药剂处理,使用斜管沉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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