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生产厂生产的。若采用其他厂或自制的零、部件,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灭火器生产厂的设计要求。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性维修铭牌。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铭牌的尺寸推荐为 70mm×50mm。
单位灭火剂灭火效能与灭火剂粒子粒径密切相关,灭火组分临界粒径愈大,小于临界粒径的灭火粒子分数愈大,则灭火效果愈好。***中能检测到的粒径为40μm,小于此值具体分布却没有指明,而实际上各类灭火粒子临界粒径大都小于此值。例如:K2SO4 为16μm,NaHCO3、NaCl为20μm,NH4H2SO4为30μm。因此,若将灭火剂粒子粒径减少至临界粒径时,则灭火效能会大大提高。例如,采用粒径小于20μm的K2SO4制备超细干粉灭火剂,在其用量仅为20%时发现其灭火效能比普通K2SO4灭火剂高出121%;粒径小于43μm的NaHCO3灭火剂灭火效能是普通型的221%,灭火效能提高1倍多。当超细干粉灭火剂粒径小于临界粒径时,灭火剂粒子全部起灭火作用,干粉灭火效能大大提高,用量明显减少。个真正的***灭火器是由英国船长、诺福克郡人曼比于1816年发明的,它仅是一两个装1升多水并充有压缩空气的圆桶。将灭火剂粒径减少至5μm,甚至0.5μm时,灭火效能急剧上升,灭火效能是常规灭火剂能力几十倍,用量也仅为其百分之几。这主要是因为:超细粉的总表面积与体积的比值大,活性高,形成均匀分散、悬浮于空气中相对稳定的气溶胶,受热分解速度快,捕获自由基能力强,故灭火效能急剧提高。
一般规定。维修前应对灭火器逐具进行检查,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灭火器维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a) 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是否属于报废范围;b) 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c) 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d) 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器头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