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进生态殡葬“墓地围城”
“殡葬经历了从保留到火化、不保留的变革,如今面临着从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的选择。”沈阳市殡葬管理处处长颜雪飞表示,改变旧的殡葬习俗需要一个引导推进的过程,也需要政策上的进一步支持。去年12月,中央、印发意见,要求、干部都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殡葬是人类自然的淘汰,是对死者进行处理的文明形式,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逐渐产生了不死的观念,过去没有亲人死后埋葬的习惯。自产生了不死的观念以后,就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唐杜氏《通典》说太古时代凶礼中规定“;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棺椁”。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系氏族就产生了。
作为葬形式的演变,突出的是厚葬
它表现在坟墓、墓前摆设、陪葬物等方面,它所极力要显示的是社会等级贵贱的区别。在一百多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祖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经过漫长的岁月,人们生活活动的扩大,原始人群逐渐被一种固定的生活集体所代替,出现了氏族公社的社会组织。在公社内部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没有贫富不均,每个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反映在丧葬问题上极为简单,如一个成员去世后,后人不忍见死者腐坏,用柴草盖上,埋在野外,既不挖坟墓,也没有礼仪。而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采用了火葬。
推行生态葬法促进社会和谐
生态葬法是指火化后,通过树葬、草坪葬、花葬和骨灰撒散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生态处理骨灰方法,具有环保、节能和成本低等特点。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土地资源日趋紧张,而趋于稳定的人口,在骨灰安葬问题上,却年复一年地占用了大量有限的土地资源,给城市人口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因此,倡导和推行生态葬法,对于确保经济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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