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的清除积累在架子管危险部位的材料、砖石、砼块等杂物;以及对架子管上堆放的物料要有一定的限制,不能超负荷堆放。随随时观察架子管整体或局部的结构是否存在偏差,尤其是架子管的各连接处是否出现松动偏斜现象,如有异样则应及时进行维修加固。检查密目网根部绑扎的网绳是否松动以及垫铺的竹笆以及竹笆的绑扎点是否有断筋断条等现象,如果发现断裂,松动等情况,需及时的更换掉。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 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o~60o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规范》规定:“脚手架及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①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②作业层施加荷载前;③每搭完10m~13m高度后;④达到设计高度;⑤遇有6级大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⑥停1工超过1个月”。
在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工地未按规定执行。在检查安全管理资料时看不到脚手架检查与验收资料,而脚手架已经投入使用。还有一些工地虽然有检查验收资料,但未按阶段验收,无搭设负责人、验收人员签字,起不到见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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