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托管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制度
1.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2.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未取得合格证明不得上岗,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幼儿园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1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1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食物中1毒或其他食源性疾1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协助卫生医1疗机构救治1病1人,并通知家长。
2.保留造成食物中1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1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1小范围。
5.必要时报告公1安、工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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