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研究现状
相对于以上几个发达国家,我国对于溯源系统的认识与起步较晚,早的溯源系统体系始于 2002 年,之后在不断的探索与应用中,我国也陆续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逐步对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改进。2003 年 8 月,公布了《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倡导未来五年中国的食品安全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 200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该法律规定国家将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农产品实现有效的“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从而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2009 年,我国出台了《大米》(GB1354-2009),对大米的分类、质量标准以及检测指标等内容都做出了相关要求;同年,为了完善对食品与农产品的溯源规范,《产品可溯源性统一规范》与《农产品溯源信息标识与编码技术》相继出台。
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加入流程说明
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接收31个省级平台上传的质量监管与追溯数据;完善并整合条码基础数据库、QS、监督抽查数据库等质检系统内部现有资源(分散存储、互联互通);通过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数据的分析与处理,实现信息公示、公众查询、诊断预警、质量投诉等功能。加入流程如下:
登录平台在浏览器中输入平台的网址
用户注册及登录平台为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提供产品追溯通道,方便上述企业建立自己的产品追溯系统。
一品一码农产品追溯系统的技术原理及流程
1、生产加工:当农作物结果并成熟以后,操作员会对其进行初加工,加工人员通过RFID扫描设备自动记录下初加工的时间及操作人,保存到RFID电子标签中;
2、检测残留:进行初加工完毕后,检测人员会对蔬菜作物进行相应的残留检测(某批次随机抽样检测),检测后,检测员会把检测信息保存到该系统。
使用总则产品追溯系统根据产品追溯标志快速追溯该产品所用物料的使用情况,如生产日期、作业人员、使用的物料及对应管制批号的使用等。
追溯标志应在明显部位处标识零部件生产厂、零部件图号、出厂编号或生产批次号等用于可追溯的信息。标识应是性的,并应清晰、非经破坏无法去除、且表面不应锈蚀。
追溯标识应满足下述要求:不能位于与零部件工作发生干涉的位置;标识不能影响产品的性能和功能;标识一般应标注在一个平面或圆柱面上,并尽量标注在修理拆卸零件时容易观察到的区域。标识大小可根据标识零部件的有效区域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并应保证标识清晰,不需借助任何工具而易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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