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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的主要税收制度-十五年瑞成会计品牌分享
来源:2592作者:瑞成2019/7/20 0:01:00


香港公司的税收制度简单而明确,目前香港主要税项分为三大类: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

利用香港公司经营任何业务、服务获得来自于香港的利润(售卖资本性资产所获利润或蒙受的亏损则除外)均需纳税。反之,取得来自海外的利润则无须在香港纳税;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无须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来自于香港,主要根据经营事实而定。

如任何人士出售楼宇或物业是属于营利计划的一部份,则该人士会被视为经营一项「业务」,并须就任何赚取的利润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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