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这意味着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民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将可以通过承包经营的方式“流转”。虽然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不能“买断”,但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其“处分权与经营权”。从投资建房的的角度来看,就是“共享”。农村建设用地的“三权分置”政策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突破,它对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只是,因为我们距这一历史事件太近而一时难以感知(土地三权的“分”与“统”,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时期国家的政策走向)。共享农庄,就是在此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居住形态。
指村庄。3.集体农庄:又称农业劳动组合。它是十月革命后,苏联劳动农民自愿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庄的主要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庄员所有。土地国家所有,由农庄永1久使用。集体农庄实行按劳分配,并允许庄员经营规定的宅旁园地和家庭副业。4.现在又指个人经营的小型农庄。供旅游的人吃饭住宿,也可以供游人参加农作物的耕种、收割、采摘等农耕体验。
1.4 环境与小品景观分布合理且与环境协调。1.5 有游客中心且位置合理并提供农庄宣传品、印刷品。1.6 安全警告、道路引导标识规范、明显且数量合理。1.7 建筑外观、形式、色彩、材料及空间尺度与周围环境协调。特色项目编辑2.1 项目组织安排合理,休闲特色突出,可参与性项目不低于5 项。2.2 提供丰富多样的粮食、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的种植、采摘等休闲体验。2.3 有可供参观的传统农业、养殖业及高新农业设施设备、工艺技术和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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