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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592作者:2022/5/22 4:21:00






非体制企业正规派遣工,是正常用工的一种补充

非体制企业正规派遣工,是正常用工的一种补充。一般的企业用正规的派遣工,更多的时候是为了完成紧急的工作任务,而企业人手不足,不得已向第三方派遣单位引进派遣工人,并支付相关的劳务费用。正规劳务派遣受《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派遣员工在本质上和正式的劳动者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不同的是,劳动者不隶属于企业(用工单位),而是隶属于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单位。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并不因为自己的派遣身份区别对待。当然,目前的派遣法规下,有一些限制,所以,批量派遣的员工层次并不高,一些高层次、重要岗位的派遣业务,目前在国内并没有大面积铺开。


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吗

出现以下情况,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责任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是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派遣合同的,仍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只要是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就是有保障的,权益也会得到落实,所以也不用太过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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