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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务人事代理费用信息推荐 汇泽博远劳务
来源:2592作者:2022/7/18 15:18:00






劳务派遣的优势是什么?

劳务派遣的优势① 降低用人成本支出。② 人事管理便捷减少劳动纠纷。③ 解决了用工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问题。④ 缴纳社会保险优势。劳务派遣: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特征: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临时性:即岗位是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辅助性:即配合主营业务人员工作的非主营业务人员;可替代性:即此劳动者的工作可以让别的劳动者做。⑤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⑥增强用人单位的用人灵活性和劳动法律保护对其制约的解缚性。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只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只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劳动合同属于长期劳动合同,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有共同之处。但是,这种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太明确,有可能使被派遣劳动者处于无工作状态,而且劳务派遣单位和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难区分,增加了管理难度。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明确,权利和义务也好分清,为了保护劳动者利益,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

劳务派遣本是当今社会为适经济发展,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而演化出来的一种新型用工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以劳务派遣公司为中介平台的三种法律关系,即,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之间的劳动关系。在这种用工模式下,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只管使用和绩效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及解除,薪酬核算及发放,代扣代缴,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等全部由派遣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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