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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务代理招聘企业*** 汇泽博远劳务派遣公司
来源:2592作者:2022/9/5 12:35:00






劳动合同解除是哪一方提出的

需要看劳动合同解除是哪一方提出的,具体提出的理由是什么,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被称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公司应该和劳务派遣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规定的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如果劳务公司对用工单位合同到期的派遣工,那么好办,双方直接续签合同即可,劳务公司直接把派遣工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即可。



劳务派遣的业务程序有哪几个部分?

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那么,劳务派遣的业务程序有哪几个部分?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公司的合法资质;

2、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人需求及标准;

3、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确定派遣员工招聘方法;

4、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5、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6、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7、实施: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


谁才是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

谁才是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那么谁才是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呢?

劳务派遣,是指由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机构(如锐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把劳动者派往用工企业,再由用工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规定的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等等。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也可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称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单位(也称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工作。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以及便于用工管理。

它有三种含义:“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型就业。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外在的、只从事赢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的组织,来安排一些临时的、非固定的或特殊的工作需要的工作安排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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