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用工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增加或压缩正式员工编制的前提下,既保证了正式职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尽可能高的工资待遇,又人为绕开工资总额控制线。 比如在电信行业的***装维、摆摊营销、呼叫中心等岗位。事业单位中编外用工岗位主要有医护人员、聘用教师、保育员、讲解员、驾驶员、保安、清洁工、食堂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打字员等。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对于劳务派遣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存在很多漏洞,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逃避法律义务,便利用劳务派遣的漏洞。诸如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把单位内部长期固定的正常劳动岗位,转为“劳务派遣”岗位。将这些岗位的劳动者,转变为由劳务公司派遣。这种“自卖自买”的方式,其结果就是,劳动者还是那些劳动者,但是收入却大幅降低,劳动强度却有所增加,或者劳务派遣用工实施的岗位扩大化,或者在很多情况下使得用人单位逃避了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对于这种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玉认为,根本没有履行的、以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为目的的“劳动派遣”,应当从根本上否认其效力。即使白纸黑字的合同,也并不一定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文书。认定劳动者与真正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才是对劳动者的保护。鉴于此,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从而禁止这种“自卖自买”,劳动者权益,规避自身义务的行为。但是由用人单位的关联方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是否属于本项禁止之范畴?我认为应当属于。从立法本意考虑,本项之规定,在于禁止用人单位通过“自卖自买”这种方式,转化劳动者身份,盘剥劳动者利益,逃避自身法律责任的恶劣行为。因此,禁止用人单位通过关联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符合此立法本意,所以在此应对“用人单位不得设立”作扩大解释。
什么是劳务派遣?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
什么是劳务派遣?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的人员。 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是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实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派遣机构与派遣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派遣工被退工后,在没有新的工作之前,工资怎么办? 记住:派遣机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派遣机构与派遣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也同样适用这里。 二、派遣机构重新派遣时,维持或提高原条件,派遣工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降低原条件,派遣工不同意的,派遣机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头条号:打听生活。但派遣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三、派遣机构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当与派遣机构协商妥善安置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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