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
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工资福利保障的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工英语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单位无工作派遣期间应当按照当地工资标准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享受福利待遇不受。
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吗
出现以下情况,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不是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派遣合同的,仍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是国家允许和保护的。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消失的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消失的。 劳务派遣本身是被写进了劳动法里的,也就是它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至少在劳动法再次修改之前,它的存在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之所以会存在劳务派遣,从正面的角度来说,主要是为了帮助企业更方便地进行人员的安排与选用。 派遣单位的特殊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回,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酸银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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