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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费用询问报价【汇泽博远】
来源:2592作者:2020/12/8 13:01:00






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劳务协议

签订合同后劳务派遣公司针对企业需求,依据企业形态、人员条件、需求人数和需求时间,从公司外部雇佣或直接从公司内挑选符合要求的员工,让企业安排面试。 符合企业用工要求的人员,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协议》,双方申明有关其工作的各项规定。 在派遣期间,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劳务派遣工的培训、福利、工资、事故、劳动纠纷等一切与雇主有关的责任。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劳务协议。


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合同价金;协议主要包括派遣岗位、派遣人数、酬金等内容。 2.用工单位应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保证派遣期间用工关系稳定,用工单位应保证派遣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可在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相关条款,例如委托用工单位支付工资,以此对劳务派遣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风险进行规避。


劳务派遣单位来避免长期用工带来的风险

企业不妨通过变换劳务派遣单位来避免长期用工带来的风险,但是同时企业与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之间不能存在法律上的关联关系。 在《劳动合同法》诞生之前,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企业的"避风港",大量的员工均与派遣单位"一年一签",企业的解雇风险和解雇成本均较低。《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于劳务派遣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连续2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仍需继续雇用员工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劳务派遣企业应审查

关于劳务派遣 企业应审查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已获得相应的资质。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则会导致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行规规定"而被判定无效,进而认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国家法律层面上并没有劳务派遣制度的系统性规定,因而实践中存在大量职业介绍所、劳务咨询公司也"打擦边球"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他们以较低的管理费作为竞争手段,吸引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对企业有百害而无一利。更有甚者,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自行投资设立的劳务咨询公司来进行"关联派遣"。《劳动合同法》除了严格禁止"关联派遣"之外,还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依照公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因此,目前法律上的"关联派遣"已经没有了生存的空间。现阶段,劳务派遣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无资质从事劳务派遣;二是"逆向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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