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新建工程相比,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加固是一项技术较为复杂的工程。因此,必须遵循下列原则和规定:
(1)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来承担既有建筑地基和基础的鉴定、加固设计和加固施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校核、审定和审批等。
(2)既有建筑在进行加固设计和施工之前,应先对地基和基础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才能确定加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加大基础底面积法适用于当既有建筑的地基承载力或基础底面积尺寸不满足设计要求时的加固,因施工简单、所需设备少而得到较多的应用。加大基础底面积法加宽或加大基础底面积的方法,因其施工简单、所需设备少,常用于基础底面积太小而产生过大沉降或不均匀沉降事故的处理,以及采用直接法加层时对地基基础的补偿加固。这种加固方法可以采用混凝土套或钢筋混凝土套直接加宽基础,也可以外增独立基础加大。
当原条形基础承受中心荷载时,可采用双面加宽 ,对单独柱基础加固可沿基础底面四边扩大加固当原基础承受偏心荷载时或受相邻建筑基础条件限制或为沉降缝处的基础或为不影响室内正常使用时,可用单面加宽基础)。
当不宜采用混凝土套或钢筋混凝土套加大基础底面积时,可将原独立基础改成条形基础,将原条形基础改成十字交叉条形基础或筏形基础,将原筏形基础改成箱形基础。
建造在膨胀土地基上出现损坏的建筑的补救措施
对建筑物损坏程度中等,且胀缩等级为I级的膨胀土地基,可采用加强结构刚度和设置宽散水等措施;
对建筑物损坏程度较严重,或胀缩等级为I、II 级的膨胀土地基,可采用锚杆静压桩、树根桩、坑式静压桩或加深基础等方法。桩端或基底应埋置在非膨胀土层中或伸入到大气影响深度以下的土层中;
建造在坡地上的损坏建筑,除可选用相应的地基或基础加固方法外,尚应在坡地周围采取保湿措施,防止多向失水造成的危害。
地基基础的抗震加固
1)地基基础的计算抗震加固时,天然地基承载力可计入建筑长期压密的影响,其中,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应按加固后的情况计算,而地基土长期压密提高系数仍按加固前取值。
2)当地基竖向承载力不足时,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设计值不足10%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不采取加固地基基础的方法。
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设计值10%及以上或建筑已出现不容许的沉降和裂缝时,可采取放大基础底面积、加固地基基础或减少荷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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