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是人防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与大空间排烟系统中作烟区分隔的装置。当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火警信号或直接接受"烟感"信号后,置于吊顶上方的软质挡烟垂壁迅速垂落至设定高度,形成烟区分隔。由排烟风机将高温烟气排出室外,为火警区人救生和疏散创造了环境和争取了时间。
工作原理 可按一个单元或多个单元制作安装,控制机构装于墙面或柱面上,当发生火灾时,控制中心输出信号,使电机或执行机构启动,挡烟垂壁开始工作(也可用手动按钮控制或烟传感器控制),形成一带高500mm~800mm的挡烟垂壁,各单元徐徐上升直到恢复原位。展开、收回相关设备联动也可实现自动控制。
活动式挡烟垂壁指发生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下,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主要用于高层或大型购物广场、写字楼以及仓库等场合,能有效阻挡烟雾在建筑顶棚下横向流动,以利提高在防烟分区内的排烟效果,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起到积极作用。
什么情况下需要安装挡烟垂壁?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在设有排烟设施的走道和净高不超过六米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在没有设置防排烟设施的建筑中不需要采用挡烟垂壁,需要设置时须严格安装消防规范执行,挡烟垂壁的作用是形成防烟分区,在头顶上组成若干储烟池,在火灾情况下收集烟气,防止烟气扩散。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应保持较小距离,此距离不应大于20mm。
防烟分区的设置原则设置防烟分区时,如果面积过大,会使 烟气波及面积扩大,增加受灾面,不利安全 疏散和扑救;如面积过小,不仅影响使 用,还会提高工程造价。
1.不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包括地下室)和走道,不划分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对有特殊用途的场所有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
4.防烟分区一般不跨越楼层,某些情况下有1层面积过小允许包括1个以上的楼层但以不超过3层为宜。
5.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对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含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其建筑面积不宜大于500平方米;当顶棚(或顶板)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此外需设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梁或垂壁至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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