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2.2.9.3 多层压力容器
C2.2.9.3.1 人员
配备热套、包扎或者缠绕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
C2.2.9.3.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具有热套、包扎或者缠绕等设备;
(2)具有与多层压力容器制造方法相适应的拉(压)、夹紧、套合装置和工装胎具,套合装置具有能够自动记录温度曲线的能力。
C2.2.9.3.3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具有层板(带)、套合间隙和松动面积以及缠绕(钢带错绕)倾角等检测器具。
C3.6 安全设施
C3.6.1 基本条件
(1)充装单位入口应当设立进入充装单位须知牌,大门、罐区、充装区域和压缩机(泵)房等重要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号码;
(2)储存、充装场所的周围一切火源和热源,并且设有明显的禁火标志;
(3)、介质储存及充装区域,严禁携带和使用非防爆设备,以及存在潜在危险的电器和设备;
(4)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窒息、等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或者处理故障、维修等活动,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配置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且采取监护措施;
(5)根据充装介质的危害性,应当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具和用品;
(6)配置用于事故处置的应急工具、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并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有效可用。
C3.7 充装单位体系要求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包括充装要素控制程序、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充装工作记录和见证资料等的充装体系。
C3.7.1 充装要素控制程序
充装单位应当编制并且实施文件和记录控制、设备(包括充装设备及充装工艺装备)控制、充装介质检测控制、人员管理、充装工作质量控制、信息和质量服务、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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