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发证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相应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以下简称不予许可决定书)。
许可证中应载明以下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载明许可证编号,单位名称、住所、办公地址、制造地址,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许可参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及有效期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载明许可证编号,单位名称、住所、充装地址,设备品种、充装介质类别、充装介质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及有效期等。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基本条件
(1)具有与压力管道安装相适应的办公场所;
(2)具有与许可级别相适应的原材料及安装用设施、设备保管条件,具有场地或者材料库房,满足材料分类分区(待检、合格、不合格)、分批存放的要求;
(3)具有的焊接材料库,并且配置符合规定的去湿保温设备、烘干设备,以及适应安装工程焊接需要的焊条保温设备;
(4)具备编制与压力管道安装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装工艺、检验工艺等工艺技术文件的能力;
(5)具备压力管道主要安装工序检验和终检验的能力;
(6)具有压力管道工程资料档案室,档案保管条件满足要求。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锅炉及压力管道安装单位的起重工
问题:新的许可规则中锅炉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中的“起重工”持证项目有具体规定吗?还是桥门式、塔式、流动式、门座式等任何一种即可?还是由企业自行培训上岗即可呢?谢谢!
答复:目前起重机作业人员只有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机指挥人员两种。其余相关人员由使用单位对其业能力进行培训和管理。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锅炉范围内管道、锅炉范围外相连动力管道随锅炉一并检
锅炉范围内管道与锅炉一并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锅炉管辖范围之外的与锅炉相连的动力管道,可以参照锅炉范围内管道要求与锅炉一并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包括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包括冷段管道和热段管道)等。
主给水管道指给水泵出口止回阀至省煤器进口集箱以内的管道。
主蒸汽管道指末级过热器出口集箱至汽轮机高压主汽阀(对于母管制运行的锅炉,至母管前个阀门)以内的管道。
再热蒸汽冷段管道指汽轮机排汽止回阀至再热器进口集箱以内的管道。
再热蒸汽热段管道指末级再热器出口集箱至汽轮机中压主汽阀以内的管道。 电站锅炉以外锅炉的锅炉范围内管道,对于设置分汽(水、油)缸的,指给水(油)泵出口至分汽缸出口与外部管道连接的道环缝以内的承压管道;对于不设置分汽(水、油)缸的,指给水(油)泵出口至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对于不设置分汽缸的蒸汽系统,锅炉至用热设备之间1000米以内蒸汽管道,可以参照锅炉范围内管道要求与锅炉一并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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