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1.安全阀(A)
2.baopo片装置
3.紧急切断阀(A)
4.气瓶阀门
1.安全阀(B)
2.紧急切断阀(B)
1.安全阀、紧急切断阀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三。
2.气瓶阀门许可范围不包括无毒不可燃非强氧化介质用气瓶阀门以及无的气瓶阀门(非许可范围内气瓶阀门只需要通过型式试验)
1.压力管道管子(A)
2.压力管道阀门(A1、A2)
1.压力管道管子(B)
2.压力管道阀门(B)
3.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B1、B2)、有缝管件(B1、B2)、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4.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法兰)
5.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B1、B2))
6.元件组合装置
1.同品种级覆盖B级。
2.主要压力管道元件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三。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试制造
(1)试制造样品应当能充分体现并且能验证制造单位申请许可范围内的制造和检验能力;
(2)试制造样品数量及要求见表C-6,制造单位至少准备1台许可范围的试制造样品,如果1台试制造样品不能完全包括许可范围产品的制造工艺,可以通过增加试制造样品来达到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试制造样品应当完成耐压试验,未进行喷砂(丸)、油漆、涂装;铸造类等非焊(粘)接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还应当包括铸件组装、耐压试验及其他必要的过程;
(3)典型产品涉及真空绝热容器(罐体)、搪玻璃容器、多层压力容器、储气井和非焊接瓶式容器时,应当准备相应的试制造样品。
制造单位同时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许可证
C2.2.7 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制造单位应当首先取得无缝气瓶(B1)制造许可证。
C2.2.7.1 人员
(1)配备安全附件、仪表、信息化追溯和装卸附件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该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和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相关工作的经历;
(2)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附件、仪表、信息化追溯和装卸附件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制造单位持证焊工中配备ya弧焊焊工不少于2人;
(4)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组装人员不少于4人。
D1.1.5 工作外委
(1)瓶体的热成形加工、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填料制造、纤维缠绕等制造过程,不允许外委;
(2)纤维缠绕气瓶制造单位在已具备与本单位气瓶相适应的内胆制造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将内胆外委给具有相应气瓶制造资质的单位。
D1.1.6 产品批量管理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许可产品批量生产的条件,按照批量管理的要求进行产品的制造、检验与试验,产品的质量记录、检验报告等应当按批存档,并且出具产品批量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记录应当具有主体材料、焊接材料以及关键工序工艺参数和操作人员的可追溯性。产品批量的定义见《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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