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体系人员
A1、A6
A2、A3、
C1、C2
A5、C3
A4、D
工程师
本科且高工
本科且工程师
设计质量控制系统
责任人员
材料质量控制系统
助工
工艺质量控制系统
焊接、粘接与浸渍、粘接(手糊)与缠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热处理质量控制
系统责任人员
无损检测质量控制
大专且工程师
理化检验质量控制
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3.6 安全设施
C3.6.1 基本条件
(1)充装单位入口应当设立进入充装单位须知牌,大门、罐区、充装区域和压缩机(泵)房等重要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号码;
(2)储存、充装场所的周围一切火源和热源,并且设有明显的禁火标志;
(3)、介质储存及充装区域,严禁携带和使用非防爆设备,以及存在潜在危险的电器和设备;
(4)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窒息、等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或者处理故障、维修等活动,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配置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且采取监护措施;
(5)根据充装介质的危害性,应当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具和用品;
(6)配置用于事故处置的应急工具、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并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有效可用。
C3.7.1.7 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
(2)接受定期检验,包括满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或者校验的要求;
(3)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购买、使用和充装具有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规定,充装许可(如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规定,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规定,特种设备许可证换证规定等。
工作场所
制造单位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许可产品制造各工序所需要的生产场地,瓶体的冲压成形(包括金属坯料冲拔和板材深拉伸成形)、管制瓶的旋压收底及收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纤维缠绕气瓶的缠绕和固化以及非金属内胆成形、填料的充填、低温绝热气瓶的脱脂清洗、绝热材料包扎及抽真空等工序在生产场地内完成;
(2)各制造工序在生产场地内按照生产流程合理布置;
(3)承压部件焊接工序在室内进行;应当对气瓶上的所有焊缝(包括非承压焊缝)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评定方法按照GB/T 33209《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执行;焊接工艺评定应当在本单位生产线的设备上进行,由本单位操作技能熟练的焊工焊接试件(或者试样瓶);
(4)具有原材料和焊接材料存放需要的库房或者场地,具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5)具有与许可产品相适应的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试验以及其他相关试验的场地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6)许可产品的检验与试验工作应当在同一生产场地内完成;
(7)具有许可产品无损检测所需要的场地(曝光室、暗室等);
(8)具有保管产品技术质量档案、法规标准等技术资料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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