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体系人员
A1、A6
A2、A3、
C1、C2
A5、C3
A4、D
工程师
本科且高工
本科且工程师
设计质量控制系统
责任人员
材料质量控制系统
助工
工艺质量控制系统
焊接、粘接与浸渍、粘接(手糊)与缠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热处理质量控制
系统责任人员
无损检测质量控制
大专且工程师
理化检验质量控制
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产品制造需要的切割设备、成形设备、机加工设备、焊接设备、焊接材料烘干和保温设备、起重设备、表面处理设备等,以及必要的工装;具有与产品制造工艺相适应的热处理炉,并且配有自动记录温度曲线的测温仪表。
制造单位同时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能力的,应当具有满足本附件C1.1条规定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
不锈钢、有色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的生产厂房(或者清洁场地)和生产设备,不得与碳钢混放或者混合生产;对于钛、锆、钽等容器的制造,还应当有的洁净封闭厂房;
(2)钛、锆等活性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具有满足材料切割要求的切割设备;
(3)钛、锆等活性金属压力容器的热处理设备具有保持还原性气氛的能力。
A6
1台
一般依据GB/T 34019《超高压容器》设计制造
C1
一般依据GB/T 10478《液化铁路罐车》设计制造
C2
汽车罐车一般依据GB/T 19905《液化气体运输车》、NB/T 47058《冷冻液化气体汽车罐车》设计制造,罐式集装箱一般依据NB/T 47057《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NB/T 47059《冷冻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NB/T 47064《液体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设计制造
C3
依据相应产品标准设计制造
中、低压容器(D)
具有产品制造需要的卷板机和单台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0t的起重设备。
C2.2.9 特殊结构压力容器专项条件
除符合相应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外,还应当具有本条的专项条件。
特殊结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生产许可证书上应当注明含(或者限)真空绝热容器(罐体)、搪玻璃压力容器、多层压力容器、储气井或者非焊接瓶式容器。证书上无标注的,不能从事特殊结构压力容器制造,如果需要制造上述容器,按照增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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