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人员
同时具有板材对接焊缝平、立、横、仰位置焊合格项目的焊工不少于8人。同时具有管板角焊缝立、横、仰位置焊合格项目的焊工不少于2人。
C2.2.3.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具有满足现场组焊所需要的焊机房、保证温度和湿度的焊材库房及焊材烘干和保温设备;
(2)具有保证施焊条件的措施和设施;
(3)从事球罐现场整体热处理的单位,还应当具有整体热处理的能力和相应的工装设备。
C3.5 电气、仪器仪表、计量器具
(1)危险场所电力装置的设计、仪器仪表等的配置,以及施工与验收应当符合GB 50058-2014《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GB 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按照有关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配置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介质分析检测仪器仪表与设施;
(3)、、有毒介质的充装单位,应当在罐区、压缩机(泵)房、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台等地点,装设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氧气、可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等)充装单位,应当在压缩机(泵)房等室内地点,设置空气中氧含量检测报警装置;报警显示器应当设置在值班室或者仪表室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空气中氧含量检测报警装置应当在检定有效期内;
(4)充装工艺管线及其设备应当装设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压力表,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至3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其精度不低于1.6级;
(5)充装介质为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的应当装设电子衡器(轨道衡),充装介质为压缩气体的应当装设标准压力表,对完成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充装量的复检和计量;
(6)建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设备等台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C3.7.1.3 充装介质检测控制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对所购商品气体、余气和产品气体进行化验分析。
C3.7.1.4 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人员培训要求、内容、计划和实施等;
(2)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3)特种设备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4)特种设备许可所要求的相关人员的聘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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