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体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工程师以及设计、材料、工艺、焊(粘)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专项条件对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从其规定。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不低于本附件表C-2
所列理工类相关的学历与工程类技术职称要求。
试制造
(1)试制造样品应当能充分体现并且能验证制造单位申请许可范围内的制造和检验能力;
(2)试制造样品数量及要求见表C-6,制造单位至少准备1台许可范围的试制造样品,如果1台试制造样品不能完全包括许可范围产品的制造工艺,可以通过增加试制造样品来达到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试制造样品应当完成耐压试验,未进行喷砂(丸)、油漆、涂装;铸造类等非焊(粘)接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还应当包括铸件组装、耐压试验及其他必要的过程;
(3)典型产品涉及真空绝热容器(罐体)、搪玻璃容器、多层压力容器、储气井和非焊接瓶式容器时,应当准备相应的试制造样品。
制造单位同时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A4
1台
(1)石墨压力容器试制造样品一般依据GB/T 21432《石墨制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块式壳程压力不小于0.6MPa、介质程不小于0.3MPa,管式壳程压力不小于0.4MPa、介质程不小于0.2MPa,换热面积不小于10m2,块孔式和列管式不得相互覆盖;
(2)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试制造样品一般依据相应产品标准设计制造,设计压力不小于0.6MPa,直筒体长度不小于1000mm
A5
高气压舱、yi用氧气加压氧舱、yi用空气加压氧舱各1台
一般依据GB/T 19284《yi用氧气加压舱》、GB/T 12130《yi用空气加压氧舱》或者相应产品标准设计制造,在制造单位内完成相应台数试制造样品的模拟安装,试制造样品应当完成调试
C3.7.1.2 设备控制
设备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控制,包括采购、验收、建档、操作、维护、使用环境、检定校准、检修、特种设备自行检查、报废等;
(2)设备档案管理(含装卸用管),包括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校准检定计划,校准检定记录、报告等档案资料;
(3)设备状态控制,包括设备使用状态标识、检定校准标识、法定要求定期检验的设备检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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