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A
额定出口压力大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
级覆盖B级。级锅炉安装覆盖GC2、GCD级压力管道安装。
B
额定出口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B级锅炉安装覆盖GC2级压力管道安装。
注:
1.级锅炉制造许可范围还包括锅筒、集箱、蛇形管、膜式壁、锅炉范围内管道及管道元件、鳍片式省煤器,其他承压部件制造由上述制造许可覆盖,不单独进行许可。B级许可范围的锅炉承压部件由持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不单独进行许可。
2.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制造的锅炉(散装锅炉除外),锅炉安装单位可以安装与锅炉相连接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yi燃yi爆有毒介质除外,不受长度、直径限制)。
3.锅炉改造和重大修理,应由取得相应级别的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或锅炉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工作场所
(1)具有相应级别产品制造需要的生产场地;
(2)产品承压部件的焊(粘)接必须保证在室内作业完成;大型承压部件在室外焊(粘)接时,有必要的保证焊(粘)接质量的防护措施;
(3)具有原材料和焊(粘)接材料存放要求的库房或者场地,具有有效的防护措施;
(4)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耐压试验、泄漏试验和其他相关试验的场地及防护措施,并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5)具有满足防护要求、空间适应产品检测需要的射线曝光室或者检测场地,并且具有保证底片冲洗质量和底片保存的场所,具有无损检测仪器和器材存放要求的场所。
制造单位同时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能力的,应当具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和场所。
A1、A2、
D
1台
一般依据GB/T 150《压力容器》或者JB 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设计制造[真空绝热容器(罐体)、搪玻璃容器和储气井、非焊接瓶式容器等压力容器除外],A1级规格不小于φ2000mm、其他级别规格不小于φ800×2000mm,应当带有人孔(或者Di≥400mm带法兰的接管),设计参数和制造工艺应当覆盖申请产品范围,制造工艺必须包括卷板成形,A、B、D三类焊缝的焊接(胀接)
A3
容积不小于200m3,一般依据GB/T 12337《钢制球形储罐》设计制造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2.2.7 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制造单位应当首先取得无缝气瓶(B1)制造许可证。
C2.2.7.1 人员
(1)配备安全附件、仪表、信息化追溯和装卸附件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该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和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相关工作的经历;
(2)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附件、仪表、信息化追溯和装卸附件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制造单位持证焊工中配备ya弧焊焊工不少于2人;
(4)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组装人员不少于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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