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本单位是生产阀门的企业,是属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证于今年5月到期。现我单位换证许可已经受理,评审机构是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根据2019年2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文件中明确规定(产品型式试验与监督检验不作为生产单位许可证取证的前置条件)。因此
本单位深入领会文件精神,一致认为产品的相关型式检验可以后置进行。但评审机构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坚持要求产品取得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后,才能进行相关的评审程序。鉴于本单位生产许可证快要到期,如果现在做产品型式检验,取得报告后,再进行相关评审,肯定难以保证生产许可证的延续性。恳请总局领导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协助帮忙解决为感!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中对于GC类压力管道的许可级别已无GC3级,请问设计院在实际设计中是否仍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检查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附件A中关于压力管道级别的划分原则来划分GC3级压力管道?谢谢。
答复:2019年6月1日起,压力管道应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划分级别。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在TSG 07的E3.1.1.3中规定,┄ ┄压力管道现场施工的每个焊接班组的焊接组长应当与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规则宣贯时,领导有明确解释。
我公司现有各类承压设备设计安装许可资格,在A3球罐安装品种上,尽管我司的焊工人数、项目已远超过TSG 07规则要求,但公司在接到较多国内外球罐订单时,公司现有焊工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我司拟在国内一些球罐现场安装参照《许可规则》E3.1.1.3条运作,即现场焊接班组长由与我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持证焊工担任,其余焊工临时聘用外部符合焊接项目的持证焊工进行施工。请问这样运作,是否可以,急盼回复。
答复:球罐焊接工作一般应由本单位人员完成。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填写说明
1.样式中,“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为只印制“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
2.设备品种,按照申请单位具体的充装对象分别填写“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管束式集装箱”“气瓶”。
3.充装介质类别,分别填写“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溶解气体”“混合气体”。
4.充装介质名称,填写申请充装的所有介质。
5.应当在备注中注明设备品种、充装介质所对应的充装地址序号。
6.样式的字体、颜色、规格等,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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