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E2.1.4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检验的需要,配置相应的检验检测仪器与装置,包括理化检验仪器、无损检测仪器、耐压试验装置、测温仪、几何尺寸检测仪器等。。。。。。。。。
计量器具的品种、数量、精度等应当与产品要求的检验项目的需要相适应,并且在检定、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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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2.9 元件组合装置(注E-4)
本专项条件适用于元件组合装置中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注E-5)。
注E-4:元件组合装置是指由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密封元件等压力管道元件组合在一起具备某种功能的装置,包括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
注E-5:工厂化预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后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不包括安装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管道预制。
第四节 焊接接头的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
第八十二条 所有管道的焊接接头应当***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无损检测。焊接接头外观检查的检查等级和合格标准应当符合 GB/T20801 的规定。
第八十三条 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当在焊接完成 24h 后进行无损检测。有再热裂纹倾向的焊接接头,当规定需要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磁粉检测或者渗透检测,(下同)时,应当在焊后和热处理后各进行 1 次。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第五节 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第八十八条 管道的耐压试验应当在热处理、无损检测合格后进行。耐压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试验,或者按照设计文件的规定进压试验。如果不能进行液压试验, 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可以采用气压试验或者液压-气压试验代替。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耐压试验。
对于 GC3 级管道,经过使用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同意,可以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条件下,结合试车,按照 GB/T20801 的规定,用管道输送的流体进行初始运行试验代替耐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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