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E2.1.1.3 无损检测人员
自行进行的无损检测项目,制造单位必须配备相应检测项目的无损检测Ⅱ级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项条件有规定的按照专项条件要求。
E2.1.1.4 焊工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满足产品制造需要,并且具备相应资格的持证焊工。
E2.1.1.5 检验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产品检验的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检验人员。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E2.2.2.3.2 无损检测仪器
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满足产品检测要求的无损检测仪器,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射线检测用数字射线检测仪器,具备图像处理和存储的功能,并且图像质量满足焊接缺陷评判要求,动态灵敏度和静态灵敏度满足缺陷识别需要;
(2)超声检测、涡流检测、漏磁检测仪器具有自动检测功能,具备缺陷报警和自动喷标功能,同时配置满足制造需要的便携式超声检测仪器。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E2.2.5.4.3 无损检测仪器
A1、A2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超声检测仪器不少于2 台。
E2.2.5.5 设计能力
A1、A2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设置有产品设计开发部门,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设计人员应当掌握所制造产品的标准技术要求、产品结构和强度安全性能要求,能够进行强度校核等工作。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A2.7 焊接
A2.7.1 焊接作业人员(B 类)
核查焊接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焊工)资格证及其持证合格项目和数量是否符合安 全技术规范以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要求。
A2.7.2 焊接工艺(B 类) 审查焊接检查记录,并且抽查焊接工艺、焊缝标识、焊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抽查管道焊缝返修工艺、返修审批手续、返修检查检测记录(报告)是否 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设计文件、***体系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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