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E2.1.2 工作场所
制造单位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与制造相适应的厂房,生产环境满足产品制造需要,生产工序及工装设备布置合理,装配、检验等区域要有足够的面积;
(2)具有材料与零部件保管场地或者材料库房及货架,分区(待验、合格、不合格)分批摆放,满足材料防护要求;
(3)焊接材料的保管场地满足焊接材料存放的温度、湿度要求;
(4)成品存放场地满足成品防护要求;
(5)耐压试验场地有安全防护措施;
(6)产品涉及射线检测的,具有满足防护要求和产品需要的射线检测场地。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A2.5.2 材料标志与可追溯性(B 类)
抽查材料实物标志是否符合材料标准,是否与材料质量证明书相符。现场检查制 造单位生产场地的材料标志方法、标志移植等是否符合***体系文件的要求。
A2.5.3 材料验收(C 类)
审查材料验收文件是否符合***体系文件的要求。 聚乙烯管应当对每批混配料进行核对,检查产品选用的混配料(等级)是否符合产品设计文件和产品标准的要求,检查混配料牌号是否符合工艺文件的要求。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A2.8.4 无损检测现场抽查(B 类)
埋弧焊钢管监检时,每批次至少现场抽查 1 根钢管的无损检测过程,检查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
A2.9 热处理
(1)抽查热处理设备用测温记录仪表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要求(B 类);
(2)抽查热处理记录、报告曲线、硬度检测报告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热处理工艺文件的要求(C 类)。
第六十五条 对施工现场的焊接环境应当进行严格管制。焊接的环境温度应当保证焊件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和焊工技能操作不受影响。焊件表面潮湿,或者在下雨、下雪、刮风期间,焊工及其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得进行焊接。
第六十六条 管道焊接接头的位置,坡口的加工、清理与检验,焊件组对,焊前预热等,应当符合 GB/T20801 的规定。管道焊接接头的位置应当便于焊接和热处理, 并且尽量避开应力集中区。焊口组对时,除设计文件规定的管道预拉伸或者预压缩焊口外,不得强行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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