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安装工艺文件
安装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结合锅炉实际类型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
(1)焊接工艺;
(2)胀接工艺;
(3)无损检测工艺;
(4)校正、组合工艺;
(5)吊装工艺;
(6)耐压试验工艺;
(7)筑炉工艺;
(8)烘炉、煮炉或者化学清洗工艺;
(9)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工艺;
(10)炉排及辅机安装调试工艺;
(11)试运行工艺;
(12)其他有关工艺。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2.2.7 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制造单位应当首先取得无缝气瓶(B1)制造许可证。
C2.2.7.1 人员
(1)配备安全附件、仪表、信息化追溯和装卸附件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该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和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相关工作的经历;
(2)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附件、仪表、信息化追溯和装卸附件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制造单位持证焊工中配备ya弧焊焊工不少于2人;
(4)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组装人员不少于4人。
C3.6 安全设施
C3.6.1 基本条件
(1)充装单位入口应当设立进入充装单位须知牌,大门、罐区、充装区域和压缩机(泵)房等重要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号码;
(2)储存、充装场所的周围一切火源和热源,并且设有明显的禁火标志;
(3)、介质储存及充装区域,严禁携带和使用非防爆设备,以及存在潜在危险的电器和设备;
(4)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窒息、等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或者处理故障、维修等活动,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配置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且采取监护措施;
(5)根据充装介质的危害性,应当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具和用品;
(6)配置用于事故处置的应急工具、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并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有效可用。
工作场所
制造单位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许可产品制造各工序所需要的生产场地,瓶体的冲压成形(包括金属坯料冲拔和板材深拉伸成形)、管制瓶的旋压收底及收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纤维缠绕气瓶的缠绕和固化以及非金属内胆成形、填料的充填、低温绝热气瓶的脱脂清洗、绝热材料包扎及抽真空等工序在生产场地内完成;
(2)各制造工序在生产场地内按照生产流程合理布置;
(3)承压部件焊接工序在室内进行;应当对气瓶上的所有焊缝(包括非承压焊缝)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评定方法按照GB/T 33209《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执行;焊接工艺评定应当在本单位生产线的设备上进行,由本单位操作技能熟练的焊工焊接试件(或者试样瓶);
(4)具有原材料和焊接材料存放需要的库房或者场地,具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5)具有与许可产品相适应的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试验以及其他相关试验的场地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6)许可产品的检验与试验工作应当在同一生产场地内完成;
(7)具有许可产品无损检测所需要的场地(曝光室、暗室等);
(8)具有保管产品技术质量档案、法规标准等技术资料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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