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心肺复苏指南2000有关基本生命支持(BLS),对使用自动体外除颤(AED)做了重要的更改,其措施和要求:
(1)院前早期除颤(求救EMS后5分钟内完成电除颤)。
(2)参加急救人员应有计划接受急救培训,并有责任实施CPR,在有除颤器情况下,有权行电除颤。
(3)院内除颤:
(1)早期除颤的能力被认为,在医院各及都装备有除颤器,所有医务人员都受过急救技术培训。
(2)现场急救人员行早期电除颤的目标是,在医院任何地方或救护车内发生的心脏骤停,从发病至电除颤的时间限在3分钟内。
(3)院内复苏反应时间必须经纠正后记录的除颤时间才被认为是可靠的。
院前急救人员实施AEDs
在急救人员行BLS同时应实施AED,心脏骤停患者复苏的存活率会较高,使用 AED的优点,包括:人员培训简单,培训费用较低,而且使用比传统除颤器快捷。有研究证明,AED准确率较高,除颤所用时间短,与使用传统的除颤器相比,患者存活率可得以提高。早期电除颤应做为标准EMS的急救内容,院前5分钟内完成电除颤作为努力的目标。
AED电除颤的方法
对一个心室颤动患者来说,能否给予成功地电除颤,使被抢救者存活,决定从室颤发生到行电除颤的时间。
除时间因素,标准除颤器的使用,需选择适当的能量,以能产生足够穿过心脏(心肌)的电流,而达到除额的效果,同时要尽量减少电流对心脏的损伤。
如果电除颤时所给的能量或电流太小,而不能终止,能量或电流太大则会造成心脏损害。由于成人体型与除颤所需能量间无明确关系,而经胸电阻抗的大小却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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