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的处理呢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i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医i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明确规了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 , 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i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回收废有色金属
有色金属回收分类
按密度、价格和储量等分为五大类:轻有色金属回收、重有色金属回收、贵i金属回收、稀有金属回收及半金属回收。
轻有色金属回收:一般指密度在4.5kg/m3以下的有色金属:如铝、镁、钠、钾、钙、锶和钡。这类金属的共同特点是:比重小(0.53~4.5 kg/m3),化学活性大,与氧、硫、碳和卤素的化合物都相对稳定。
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界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界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i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做好输液瓶(袋)回收利用
按照“闭环管理、定i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明确医i疗机构处理以及企业回收和利用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要求,用好用足现有标准,必要时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明确医i疗机构、回收企业、利用企业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在产生环节,医i疗机构要按照标准做好输液瓶(袋)的收集,并集中移交回收企业。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地方加强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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