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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生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单位询价咨询 福斯特环保科技1
来源:2592作者:2022/8/21 12:41:00

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界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界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i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的处理

( 1 )在传i染i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i染i病患者、疑似传i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i染性医i疗废物处理。

( 2 )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i物(如肿i瘤化i疗药i物等)的输液瓶(袋) , 应当按照药i物性医i疗废物处理。

关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理,也是有专门的具有针对性处理设备。然而,这些设备的作用主要是用于对医i疗非违禁废塑料输液瓶(袋)的消毒、分类、破碎、清洗、分选分离加工处理。医i疗非违禁类废塑料是指:未被病i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 塑料器具(包含塑料输液袋、输液瓶类,但不包括输液管及注i射器等)。






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基于国家政策支持下成立于2019年5月,企业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2号,是一家集聚一体化、专i业化、规模化从事未被污染的废医i用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袋)收集、运输、储运处置利用;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其他再生资源产品的回收及销售的环保企业。


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袋(瓶)在使用后内壁均残留废液,废容器经破碎后,残液流入废水处理池。破碎后的碎玻璃及塑料表面仍留有残液,因此需要用大量自来水进行冲洗。类比国内同类型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每吨物料一次清洗的用水量约为5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流程,玻璃片需清洗一次,塑料片需清洗两次。本项目年回收塑料输液袋200吨、玻璃输液瓶300吨,因此,塑料片清洗用水为2000t/a,玻璃片清洗用水为1500t/a。 







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基于国家政策支持下成立于2019年5月,企业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2号,是一家集聚一体化、专i业化、规模化从事未被污染的废医i用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袋)收集、运输、储运处置利用。


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

医i疗机构应当对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进行统一收集管理并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严禁医i疗机构科i室、病区及相关个人私自处置可回收物。为便于管理,医i疗机构应优先选择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经营类别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统一回收。




万经理 (业务联系人)

15371006185

商户名称: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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