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上海居民自行修建房屋产生的破砖泥屑等须要自行清除。1907年,工程局颁发的路政新章中,专条规定:“人家修理屋面及墙,将瓦砾倾倒路上,应知照房主即行挑去。”解放后,上海居民自行翻修房屋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一般都倒入附近的垃圾容器,与生活垃圾一并清除。建设、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自行负责清除处置,凡无能力自行清除的,可堆置既不妨碍交通,又便于车辆出入之处,委托环卫部门清除。因为需交付垃圾清运费,所以称为“代运垃圾”。自此,开始了居民端建筑垃圾的“代运”征程。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业也同时快速发展,相伴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中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1/3以上。截至2011年,中国城市固体生活垃圾存量已达70亿吨,可推算建筑垃圾总量为21亿至28亿吨,每年新产生建筑垃圾超过3亿吨。如采取简单的堆放方式处理,每年新增建筑垃圾的处理都将占1.5亿至2亿平方米用地。中国正处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时期,每年不可避免地产生数亿吨建筑垃圾。如果不及时处理和利用,必将给社会、环境和资源带来不利影响。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渗滤液或淋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垃圾堆放场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途径主要有:垃圾在搬运过程中散落在堆放场附近的水塘、水沟中;垃圾堆放场淋滤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体中;垃圾堆放场中淋滤液在土层中会渗到附近地表水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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