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残液等收运环节污染整改,提升本市生活垃圾清运精细化管理水平,市绿化市容局印发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垃圾残液、各类冲洗水的收集、处置工作,严禁垃圾残液随意抛洒,***冲洗水违规排放,解决垃圾清运车辆跑冒滴漏、作业等问题。至2021年9月底,建成与分类清运相适应的污水收集处理配套设施,实现垃圾残液集中收集、达标处置,各类冲洗废水规范排放,解决生活垃圾残液违规排放和作业车辆冲洗水污染环境问题。
结合开展生活垃圾收运流程再造,建设“智慧环卫”管理平台。依托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对环卫管理所涉及到的人、车、物、事进行全过程实时管理,开展大数据分析。
建立集成了远程监控、调度、通讯、管理等多功能的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管理内容涵盖了所有的环卫要素,自上而下包括环卫车辆、环卫设施、环卫事件、检查考核、调度指挥等。做到构建环卫作业、管理“一张网”。
2020年“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取得成就”课题荣获中环协“入选案例”。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渣土消纳场所。实施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的,应当采用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要求的设备或者方式。建设单位应当将实际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及时告知渣土消纳场所。渣土消纳场所发现与实际接收的数量不符的,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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