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上海居民自行修建房屋产生的破砖泥屑等须要自行清除。1907年,工程局颁发的路政新章中,专条规定:“人家修理屋面及墙,将瓦砾倾倒路上,应知照房主即行挑去。”解放后,上海居民自行翻修房屋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一般都倒入附近的垃圾容器,与生活垃圾一并清除。建设、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自行负责清除处置,凡无能力自行清除的,可堆置既不妨碍交通,又便于车辆出入之处,委托环卫部门清除。因为需交付垃圾清运费,所以称为“代运垃圾”。自此,开始了居民端建筑垃圾的“代运”征程。
现场周边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日工作结束后,将施工场地回填、夯实和清理干净,确保周围环境整洁。
(2)防尘措施扬尘的管理措施:每天开始施工,由负责人指挥交通,施工结束后,立即运输必要的垃圾,清扫防止扬尘。
(3)防止建筑垃圾运输产生的粉尘管理措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必须封闭,防止运输车辆产生粉尘。
(4)防止建筑垃圾乱倒和卸载的管理措施:将建筑垃圾卸载到市政的卸载场所,确保不乱倒和卸载。
(5)现场周围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填充和清扫,确保现场周围环境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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