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准进出口货物的监管
海关对暂准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是以经营暂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或单位按照海关对暂准进出口货物监管的各项具体制度的规定,在按特定目的使用后原状复运出(进)口为基本目标的,对不能原状复运出(进)口的则重新办理进口纳税手续。同时,针对暂准进出口货物的进出境及使用的过程,海关在暂准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制度中制定了相应的监管作业程序。
退运进出口货物的范围之二三
二、退运进口货物 因故退运进口货物,如属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凭《登记手册》和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退换”或“进料料件退换”;如加工贸易合同停止执行,料件退运后不再复进口的,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复出”或“进料料件复出”。 三、退运出口货物 因故退运出口货物,除提供正常货物通关所需的单证(如提单、)外,还需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已核销或未核销证明;如涉及出口退税的,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或出口货物退税已补税证明;同时随附原出口报关单或相关的出口退税联和出口收汇联。
如加工贸易退运货物且《登记手册》已核销,在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应到加工贸易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品名可为“XXX货物不良品”,成品为“XXX货物”,然后凭《登记手册》办理报关手续
造成港口漏装或错装的原因有:
(一)货物的运输标志不清
装船时,发现货物的运输标志不清,应由发货人进行处理,如处理得不及时,就有可能被港方遗漏而忘记装船;或将运输标志不清的货物张冠李戴,漏装、错装上船。当然这与理货员的工作有着密切关系,如理货员能尽职尽责,就会得到纠正。
(二)港口库场管理不善
1.进、出货物数字不准:进、出港口库场的货物,由于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不严,管理混乱,造成货物乱堆、乱放,数字点不清,错收、错发、漏收、漏发,由此导致货物漏装、错装。
2.货物堆码混乱:进口和出口货物,不同目的港、不同票的货物混堆在一个货位上,或隔离界限不清,码垛不整齐,标志不朝外,没有桩脚牌或桩脚牌错误,以致无法按票装船,加上装船沿途的掉件没能及时归人,这都会造成漏装或错装事故。
3.出库把关不牢:货物出库装船时,不认真核对单、货,不仔细清点件数,不认真指导工人出货,不检查垛底和道路,造成不该装船的货物被带上船,该装船的货物没有全部装上船。
溢短货物的产生原因之三四
三、装舱混乱或隔票不清
货物在船上装舱混乱或隔票不清,积载位置与积载图不相符,那么,卸船时,这些货物就有可能被压在其他货物下面而卸不下船,或者发现不了应卸船的货物,因而造成这些货物漏卸船,也有可能错卸而混入其他港口的货物,造成假多真少。
四、船舶运输途中错卸、漏卸、被盗或发生海事
船舶在中途港装卸货物时,将舱内货物搞混乱,或舱内原装货物隔票不清、积载不当,致使不该卸船的货物卸下船,或该卸船的货物没有卸下船,这样不但造成中途港卸船货物产生溢短,而且造成目的港的货物产生溢短。
船上货物被盗,必然导致船舶承运货物短少。
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海事,就有可能造成舱内混乱,卸船时,如不采取特别措施,就有可能产生货物溢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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