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价的分类
水路货物运价可以按适用范围、运价制定方式、运输形式及运价单位划分。
1.按适用范围分
(1)远洋船舶货物运价。是适用于对外贸易进、出口的船舶货物运输的价格。采用美元计费。
(2)沿海船舶货物运价。是适用于我国沿海港口之间的船舶货物运输的价格。大多采用航线运价。
(3)内河船舶货物运价。是适用于长江、珠江等内河的船舶货物运输的价格。大多采用里程运价。
暂准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1.分类:按照《关税条例》规定,暂准进出境货物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出境,在进境或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可以暂不缴纳税款,并按规定的期限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
另一类则应当按照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其在境内、境外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计算按月征进、出口税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2.范围:前一类暂准进出境货物的范围是: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上述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暂时进出的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暂时进出境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后一类暂准进出境货物是指上述九项货物以外的其他暂准进出境货物。
货物验收牵涉的面较广,对货物的包装、标志、数量、品质会涉及至货物托运人,也会涉及到货物运送人,因此,仓储管理人员验收货物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验收工作,以便一旦产生纠纷时有利于责任的划分。对验收过程出现的一般问题,其处理方法有:
(1)件数不符
仓储管理人员在点收货物中,如发生货物实际件数与有关单证记载不符,经复点验定后,即应在相关的单证上做好记录,先按实收数签收,再将短少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通知有关方。
(2)包装异样
对点收的货物包装出现异样时,仓储管理人员应会同货物运送人开箱、拆包检查,一旦查明残损或货物短少,则做好货物入库场异状记录,对此类货物的接受则应另行堆放,有利事故的处理。
造成港口漏装或错装的原因有:
(一)货物的运输标志不清
装船时,发现货物的运输标志不清,应由发货人进行处理,如处理得不及时,就有可能被港方遗漏而忘记装船;或将运输标志不清的货物张冠李戴,漏装、错装上船。当然这与理货员的工作有着密切关系,如理货员能尽职尽责,就会得到纠正。
(二)港口库场管理不善
1.进、出货物数字不准:进、出港口库场的货物,由于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不严,管理混乱,造成货物乱堆、乱放,数字点不清,错收、错发、漏收、漏发,由此导致货物漏装、错装。
2.货物堆码混乱:进口和出口货物,不同目的港、不同票的货物混堆在一个货位上,或隔离界限不清,码垛不整齐,标志不朝外,没有桩脚牌或桩脚牌错误,以致无法按票装船,加上装船沿途的掉件没能及时归人,这都会造成漏装或错装事故。
3.出库把关不牢:货物出库装船时,不认真核对单、货,不仔细清点件数,不认真指导工人出货,不检查垛底和道路,造成不该装船的货物被带上船,该装船的货物没有全部装上船。
版权所有©2024 天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