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是一定要有物业的,自住管理可行但是是少数。为啥?你没有自己工作?你上班回家还要处理小区事务?电梯维保年检,消防维保年检,安防秩序设备设施维保年检,房管局,物价局,税务局,,环卫,,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等,你不去沟通配合,开会***?你一个业委会成立都要全体业主开会,讨论,。还要社区居委会指导,去街道办,房管局备案。小区要是人员复杂还要配合协查,甚至配合抓人,消防,特种设备检验,怎么办?业主不是公司不是企业,你跟人家签合同。。。怎么办?电梯,消防的维保合同跟业委会签?出了事,业主主任承担?你干么?环卫清运小区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你跟谈么?签合同怎么签?盖谁的章,谁签字,谁负责?
还有一个,到收费时间了,小区住户的生活水费,环卫的垃圾清运,公共用水,用电,杀虫除害,电梯维护维保,消防维护维保,加压水泵维护维保,小区安防设备维护维修,绿化补种,公共区域设备的小修小补小换,秩序维护员(保安),保洁员,绿化工工资,保险,你是组织业主挨家挨户还是大家自主来交费?然后再平摊分配支出?
再一个,有稍微懂行的业主提出严格按照收费要求服务,楼道侯梯厅要一天两扫一拖一擦,绿化要修剪除草,小区健身设备要修理更换,会所游泳池要清理水质达标,停车位太少不合理,车辆道闸要更新改造,保安太老,保洁不漂亮,保安,保洁,绿化喊加工资,交保险,业主说收入太低物业费太高,有人养狗养猫,业主之间不对付,周边交通不便,量太大,噪音吵闹等等。。。怎么办,怎么处理,怎么解决?
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物业公司来接盘了,转移矛盾了。
对物业管理的咨询不是对物业管理的投诉
有关部门把消费者对物业管理的咨询也当作“投诉”,导致物业管理误被列为当前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从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接受有关咨询投诉的情况来看,仅2001年,接受信(电)访逾千起,其中大多都是配套不齐全、规划不到位、房屋质量问题等所占比例较大,实属对物业管理企业不作为的有效投诉却是寥寥无几。有些住户室内水管出现问题,经了解,使用时间已经过了保修期限,费用应该是住户支付,但住户不愿意掏钱,物业公司当然是无法协助维修。不少来访者由于对物业管理工作不了解,怒气冲冲地“投诉”,经工作人员解释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来访者是愤怒而来,高兴而归。由此可见,接受和记录投诉的人员,应增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了解,才能区分是咨询还是投诉,投诉的内容是物业管理企业的不作为还是其它原因。这样,才能引导行业的发展。
物业管理企业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一些部门往往把物业管理企业看成是待宰的“羔羊”,人为导致物业管理企业负担重重。如某新小区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管理服务费0.4元,就算全部入住,每月可收服务费9200元,可当地派出1所派驻保安9人,人均每月费用1350元,这样,物业管理公司得每月垫支保安费用2950元。还有的街道要物业管理公司筹划人口普查费用, 如此等等,物业管理服务费难以达到“以区养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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