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职责是什么?
1、遵守物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对待工作主动认真,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搞好***间团结,顾全大局,按时节点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2、日常工作任务单派发、登记及与维修人员间的协调联系。
3、零星维修材料采购、入库、领用严格遵循中心的有关制度,把好数量关、质量关,增收节支,***浪费。
4、配合部门经理定期检查、维修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建立正常用水、供水、排水管理制度和记录。
5、建立高压配电房巡视制度,每天巡查两次,每月细查一次,半年检修一次,并做好记录。
6、切实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则,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制度,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保证水电正常运转。
7、各维修点、工场间清洁,工具、物品堆放整齐。安全生产,文明维修。
8、主动上门征询听取业主意见,做好日常及时率和满意率的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并妥善解决。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享受物业管理服务不是“免费的午餐”
物业管理是服务性行业,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是有偿服务,不少人习惯于过去住房的福利型政策,对物业管理“谁受益,谁付款”原则不理解,甚至持抵触态度,拒交管理服务费。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提供服务的同时,赋有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维护物业完好的义务。个别业主、使用人不交管理费,不仅侵害了其他业主、使用人的利益,而且影响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最终损害的是广大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如果你也不交费,他也不交费,那么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从何而来?没有经费的话,物业管理又从何谈起?
物业管理企业不是水电供应商
由于历史的原因,物业管理企业一直为水电等公用事业部门充当“代理处”,无偿向业主、使用人代收水、电费用,甚至承担因业主、使用人拒交水电费而带来的经济风险,导致物业管理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水电等公用事业部门,往往拿着委托收缴费用的合同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毫不夸张地说,合同签署之时,就是该物业管理企业经济开始损失之日。因为,这些“合同”,只有物业管理企业代水电部门收费的职责和义务,却找不到物业管理企业从中应有的权利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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