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关系
我国现有物业服务企业中,大多数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或从原房管所转变而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物业管理***化、市场化要求建立的企业不到总数的10%。
物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房地产项目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管理等各个环节,时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需要***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然而若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在***水平上必然不及独立的物业公司。招标是选择物业公司的一个很有效的方式,通过竞争来督促各物业公司用蕞好的资源为住户服务,若没有招标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选择物业,则缺少竞争优势,容易造成物业人员工作上的懈怠。
物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小区内所有公共设备图纸、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设备良好,运行正常,***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每日运行记录,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电梯按照规定时间运行。
另外还有居民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消防系统设备完好无损,可以随时启用;锅炉供暖、煤气、燃气运行正常,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室内温度不低于16度。
物业管理治安防范服务
在物业管理实践中,人们误以为:交了物业管理的治安防范费,物业管理公司就要提供保1镖服务,在小区内发生的治安总是一概要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其实,物业管理公司给住户、使用人提供的是安全防范服务,向住户、使用人收取的只是相应的安全防范服务费,而不是保1镖服务费。因此,若在小区内发生财物被盗等治安案件时,应当分清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已经按照服务承诺,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责任不在物业管理公司;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按照服务承诺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的话,那么,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无论是哪种情况,物业管理公司都有协助公荌部门捉拿案1犯的义务。因此,住户、使用人并不能认为交了安全防范服务的费用,就可以高枕无忧而放松安全的警惕性。相反,应以积极的态度做好个人和家庭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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