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明确自己的公司定位,公司是处在什么阶段需要什么资源。二要只做一张贡献值评估表,要尽量详细列出各项要素,比如创意想法技术贡献,资金贡献渠道贡献等等。将每个要素的权重设为0.10分逐一评分,计算出加权分数判定相对的百分比,当然还要预留出一部分股权,作为之后资金进入和股权激励之用。从宏观层面上,创业公司早期为的四类人:创始人、合伙人、员工、投资人。他们都是属于公司也是早期风险的承担者和价值贡献输出者,在人力资本/互联网轻资产驱动的初创公司,早期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基于人力资本价值输出的高度认可。 企业的发展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初创期发展成熟期上市期,和期。企业的股权设计一定是动态的,不然无法适应企业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当然动态的股权设计需要和合伙人事先达成共识,规划好每一步的贡献值计算标准,这是绩效考核也是挂钩的,不然无法落实到每个人的贡献是否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技术的人也要实际出资,就是一定要拿钱出来,不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是容易放弃的。总结一句话就是:没有金钱出资就没有责任感!
2018年杨某与几位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几个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期限为四年,如未到期退伙则需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同意”,因为经营不善火锅店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20年5月杨某提出要退伙,并从公司账户中撤出了自己的投资,导致后期火锅店因为资金周转不开,出现了更大的亏损,其他合伙人便将杨某起诉到要求其分担债务并赔偿因其退伙造成的损失。而杨某则辩称自己已经事先通知过其他合伙人要退伙,因此拒绝赔偿。
之后经审理:查明杨某退伙不符合合伙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退伙条件,遂李某分担企业债务并赔偿因其退伙所造成的损失7万元。
A公司向B公司1900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送达地址,同时约定变更送达地址应提前告知对方,若因对方未告知的原因,应由过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合作过程中,因A公司一直未还被B公司诉至。向A公司地址邮寄了开庭通知,但A公司既没有签收也没有派人出庭。根据合同送达条款,认定法律文书送达有效并依法缺席审判,终A公司仅耗时三个月左右就拿到了书。 假如没有约定送达条款,那开庭和公告下来就要四个月,整个案件恐怕要延长一到两年。一条送达条款带来的经济价值清晰可见! 所以,前先约定好送达条款或者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有这一招,还怕对方玩失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