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1.2 zhi量保证工程师
应当设zhi量保证工程师(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zhi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
C1.1.1.3 zhi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设置制造(如设计、工艺、材料、焊接、铸造、锻造、热处理、非金属压力管道元件的挤出及其缠绕、注塑等关键工序)和产品检验(如宏观检查、耐压试验、理化性能检验、无损检测、成品检验等)等zhi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责任人员由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且对zhi量保证工程师负责。
B3.3 生产工序
热轧钢管制造一般应当有管坯、剪断、加热、穿孔、轧管、定径、冷却、矫直、切头、无损检测、水压试验、成品检验、入库等生产工序。
冷拔(轧)钢管制造一般应当有管坯、剪断、加热、穿孔、酸洗、冷拔(轧)、热处理、矫直、切头、无损检测、水压试验、成品检验、入库。
除穿孔工序外,1级、2级许可制造单位上述工序均不得分包。由钢厂提供荒管时,钢管生产企业可免除穿孔工序及相应设备,但提供荒管的钢厂穿管制造工序应纳入评审范围。
生产设备能力和加工精度必须确保钢管几何尺寸、理化性能、水压试验、无损检验、产品质量等满足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2. 1 . 2 质量 的保证体系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 建立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的保证体系, 并且
保持有效实施; 其中, 特种设备制造、 安装、 改造、 修理单位的质量的保证体系应当符
合本规则附件 M《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的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
道设计单位的质量的保证体系应当符合本规则 C1.4、 E1.4 条的要求, 移动式压力容器
和气瓶充装单位的质量的保证体系应当符合本规则 C3.7、 D2.7 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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