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2 当配水支管同时设置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洒水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洒水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高与低位置洒水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雨淋报警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报警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报警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
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设置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气体灭火系统的发展趋势
众所周知,在消防领域应用广泛的灭火剂就是水,但是因为很多机房,配电箱,服务器等设备如果用水灭火,达到的效果还不如不灭火,因为采用水介质灭火,设备也损害严重甚至报废,所以昆山消防工程在现代机房,配电室,UPS间等都采用气体灭火,对设备无二次污染和损害。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大批工业和民用建筑尤其是高层建筑的不断涌现,更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设备对灭火剂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扑灭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电器火灾以及计算机房、重要档案库、通信广播机房、微波机房等不宜用水灭火的火灾,气体消防作为有效干净的灭火手段,日益受到重视。其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一2001年版)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1年版)已明确规定了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可见,气体消防系统在各类灭火系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人员密集场所。
1,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主体责任的落实,对照落实'六加一'的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2,组织行业系统,联合相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检查;
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
3,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采取防范措施,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设备。
1,加强防火工作。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危化品事故多发地区的消防进行评估。
2,依法对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的单位履行消防全职责的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指导大型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和工艺处置技术队伍,提高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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