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的情况还请查询国家税务局发布的相关文件。
南阳祥瑞财务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有多年税务代理经验的南阳税务代理公司。
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可以延长缴费吗?
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可以延长缴费吗?2021-03-22 来自: 南阳祥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93·问: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答: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参加职工基本***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含延长缴费),可以申请转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享受相应的***待遇。未转入城乡居民***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关系。
版权所有©2024 天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