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领域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
2、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
3、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产品。
4、或属于国家和各省(区、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必备条件:
1、已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2)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拥有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协会行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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