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项目部生产经理与各方协调后,方可进行施工。项目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度进行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的倒置和不合理的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业主定的分包计划必须纳入总包控制计划)。

防水成品保护(1)已施工好的防水层需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作业;(2)穿过地面墙面等处的管根、地漏等不得碰损、变位。预埋的管道,在施工中不得碰损和堵塞杂物;(3)地漏、排水口等处要保持畅通,施工中需采取保护措施;(4)涂膜防水层施工后,固化前不允许上人行走踏,以防止破坏涂膜防水层造成渗漏;(5)防水层施工时,要注意保护门窗口、墙等成品防止污染;(6)防水施工完工后应清理干净,排水畅通;(7)不得在防水屋面上堆放材料、什物、机具;(8)不得在防水屋面上用火及敲踩;(9)因收尾工作需要在防水层面上作业,应先设置好防护木板、铁皮覆盖保护设施,散落材料及垃圾应工完场清,清理干净。电焊工作应做好防水隔离;(10)因设计变更,在已完防水层面上增加或换型安装设备及广告牌等搭设项目,必须事先做好防水屋面成品质量保护措施方能施工。作业完毕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质量检查复验。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确保防水质量。(11)在施工平面防水保护层时,手推车的腿须用棉布或其他软物质包裹。保护层强度达到3.2MPA时才可上人。(12)地漏或排水口内防止杂物塞满,确保排水畅通。蓄水合格后,不要忘记要将地漏内清理干净。
木楔宜使用刨光的硬木,其倾斜度不宜大于1:2
(1)木楔宜使用刨光的硬木,其倾斜度不宜大于1:2;两楔接触面的压力不宜大于2MPa。(2)砂筒结构应经设计确定。加置在砂上的压力不应大于10MPa;砂筒内 应釆用质地坚硬、清洁并经筛选的干砂,其粒径宜为0.315mm~0.630mm;砂 筒在使用前应加置设计荷载(必要时可增加20%~50%的安全富余)进行预 压;砂筒上的空隙应釆用不易开裂且富有伸缩性的油灰填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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