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的资格认定分为两个层次:
1.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公司的代理资格按照管理权限划分,分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认定的办法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单独制定具体办法。
2.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包括货物采购及服务等的招标代理业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资格认定的,其代理资格的认定由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定。这主要是考虑其他招标代理业务范围较广,情况比较复杂,不宜统一在法律中规定,因此授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如下:
1.策划和制定招标方案和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包括编制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协助招标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2.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答疑、澄清、组织开标。
3.配合招标人组建评标委1员会、协助评标委1员会完成评标与评标报告、协助评标委1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4.协助招标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办理中标结果公告、协助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5.协助招标人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6.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配合监督部门调查违1法行为。
7.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咨询服务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是主管部门规范招标人和招标市场的纽带,它的存在对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1)凭借企业的技术力量、周到的服务质量的,保证了整个招投标过程有条不紊的进行,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
(2)通过专1业的服务,协助解决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招投标的过程,规范了招投标的程序。
(3)保证了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和质量。
(4)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应用的实践表明,通过专1业招标代理机构的规范运作,提高了资金的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为招投标市场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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