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如下:
1.策划和制定招标方案和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包括编制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协助招标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2.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答疑、澄清、组织开标。
3.配合招标人组建评标委1员会、协助评标委1员会完成评标与评标报告、协助评标委1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4.协助招标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办理中标结果公告、协助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5.协助招标人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6.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配合监督部门调查违1法行为。
7.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咨询服务工作。
随着我们时代和相关行业的发展,招标代理机构也在不断增加,那招标代理机构所包含的意义是什么呢?接下来给大家详细讲解下。
1、招标代理机构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也是用自己的知识,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组织,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
2、代理机构需要依法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不需要行政机关的审批,但是从事有关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也就是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1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在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技术要求复杂的项目,通常会允许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一是弥补投标人的资金、技术、团队等不足,二是减少招标人的风险,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因为联合体投标的时候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联合体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那么在编写招标文件的时候如何设置联合体资质要求以及投标人在选择投标合伙时在资质方面该如何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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